①案例介紹
日前我司分別接到王女士和于先生的投訴,稱在我司承保的客戶在一宗交通意外中受傷,由其向我司提出理賠索償。對方向我司提出了遠超出客戶實際發(fā)生的醫(yī)療費和超出合同約定的訴求,且在交談中語氣生硬,拒絕與我方溝通,且不能出示我司客戶委托其代理追償?shù)膮f(xié)議。由此判斷,我司遇到的應(yīng)該是通過瞞騙傷者,向保險公司提出高額索賠,兩頭撈取好處的“人傷黃牛”了。
②案例分析
根據(jù)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條【保險詐騙罪】:一,進行保險詐騙活動,數(shù)額較大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(shù)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;數(shù)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;二,投保人、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(fā)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,騙取保險金的;
③消費者建議
消費者在遇到交通事故受傷后,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索賠。并且需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,避免被不懷好意的人盯上,將你的個人信息轉(zhuǎn)賣給“人傷黃?!薄T卺t(yī)院等場合遇到招攬生意“人傷黃?!?,或有人自稱賠償代理人自動聯(lián)系你時,切勿輕信其給你的高額賠償承諾。因為一旦輕信其虛假承諾,必然要被其裹挾著干一些提供虛假資料、夸大損失的行為才能騙取高額賠償。如果不成功,消費者可能會被要挾支付高額的所謂“代理費”,即便成功,也極可能跟著觸犯了法律。